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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背后 新能源产业藏隐忧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10-10-1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政府要为新能源产业开创一个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刹刹不合理的低价竞标之风―― 宋亮 我国首轮100万千瓦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日前揭晓,4个特许权项目的中标企业均为央企子公司。值得关注的是,4个项目开标时企业投出的最低报价全部被否,但是提高的幅度并不大:滨海3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的中标价为0.737元/千瓦时;射阳3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的中标价为0.7047元/千瓦时;大丰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中标价为0.6396元/千瓦时;东台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中标价为0.6235元/千瓦时。有风电专家表示,按照目前国内的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和技术水平,1元/千瓦时左右的报价较为合理。如果以中标价格运营,企业亏本是必然的。与海上风电相比,新兴的光伏发电产业前不久也遭遇低价风波。 直观上,这种非市场行为的竞价,实际上是将投资仅仅局限在那些资金雄厚、具有央企背景的企业身上,而具有发展潜力、能够推动技术进步的民营企业都被排除在外。这对于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既然亏本,央企还积极血拼,其背后必有所求。中国电力央企多以传统火电为主业,在政府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号召下,同时看好未来新能源产业前提下,圈地布局,大举进军新能源市场势在必行。为了提前占据那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势地区、控制优势资源,亏本进场也不失为一种策略。另外,政策规定火电企业必须拥有一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电力央企此举相当于为自身累积配额。 因此,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盲从于政策的利好以及圈地目的,才让企业毫无忌惮的低价竞标。而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再生能源发展鼓励政策上的偏差也起到一定推波助澜作用,企业为保住火电优势,不得不兴建一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对于政府而言,在产业发展之初,切不可有价低者得的思想,也不要心急于新能源价格与传统能源价格接轨。一定要让中标价格符合大多数企业利益需要,把价格设置在合理范围之内,在这个价格之内,让市场表现得更加活跃更加积极。但是,目前这种超出市场预期,不符合常理的低价竞标苗头开始越演越烈,如不及时加以遏制,那么将对整个新能源产业产生不利影响。 笔者认为,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发展初期,一定要保证产业具有可竞争性、可塑造性,这样才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革新,鼓励多元资本进入,才能让产业在市场中不断发展壮大,并发展成为优势产业。但是如果过多带有垄断特点的企业,以不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盲目进入,一方面让大量单一国有资本充斥其中,造成产业过剩的假象,同时把更多具有可塑性的民营企业排挤出去,大大降低行业可竞争性,不利于新技术快速革新和应用,也不利于该产业投资的多元化。 另外,如此低价竞标,长期来看,其结果必将连累与其相关的上游产业发展。以2009年1.09元/千瓦时中标的敦煌光伏发电项目为例,根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此低价要实现盈利至少需要16年。那么在这16年内,如此低的盈利空间,让整条产业链陷入微利的尴尬局面,必将大大降低产业上游设备、配件企业生产积极性,不利于这些企业技术创新和升级。而微利的结果,让上下游产业形成“争利”局面,必将加深上下游产业矛盾。到那个时候,政府对产业的引导和治理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前不久,国务院敲定七大新兴产业及扶持政策。温总理特意提出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市场。同时强调,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但是在具体落实和实施过程中,政府政策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当前,若要让中国的新能源产业有一个好的开端,首先就是要为其开创一个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因此,不合理的低价竞标之风应该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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