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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史立山:发展海上风电是今年最重要的任务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 | 发布日期:2010-04-0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在陆地风电连续数年高速增长之后,从今年开始,我国的海上风电建设也将起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3月18日表示,今年将把海上风电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来抓,很快将组织大型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

史立山是在3月18日召开的“回顾与展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海上风电是风电产业未来发展的前沿,市场前景广阔,我国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力争今年在海上风电建设方面迈出实实在在的步伐。

经过2004年以来的连年翻番,截至去年年底,我国陆地风电装机已经超过2500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二。但在海上风电方面,由于运行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启动规模化的海上风电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的评估,我国近海海域风电装机容量可达1亿至2亿千瓦,海上风电开发前景广阔。为了通过试点项目积累经验,从2008年开始,我国动工建设了第一个大型海上风电项目——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采用了我国最大风机制造商华锐风电自主研发的34台3兆瓦海上风电机组,目前已经完成风机安装,计划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实现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此外,中电投、龙源电力、华能新能源等企业,也已开始在江苏大丰、如东、荣城等沿海城市,开展近海风电和海上风电实验。设备制造方面,除华锐风电外,金风科技、东汽等风电设备制造商,也在加紧研制1.5兆瓦及以上的海上风电机组。

史立山表示,今年将把海上风电作为风电产业发展的重点,很快将组织大型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目前招标的基本思路和程序已经形成。不过他没有透露哪些项目将列入特许权招标。

此前,国家能源局已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份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

去年4月,国家能源局曾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并且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原则,优化选定几个装机100万千瓦以上的海上风电场场址,提出分期建设方案,并且由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组织、编制海上风电输电规划。(记者 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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