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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风电无益减排 碳配额交易应受限制文章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9-02-2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现行欧盟法律下,德国风力发电对于二氧化碳减排并无帮助,只会增加东欧国家污染排放。(路透社) 风能、太阳能的利用不仅能减少对石油的依赖,而且有利于环保。然而,据德国《明镜周刊》(Spiegel)报道,虽然欧洲风能、太阳能发展迅猛,但对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丝毫没有帮助。 德国可再生能源公司近年飞速发展。目前,德国约15%的电力源于太阳能、风能或生物能,可再生能源产业还创造了25万个就业机会,行业每年净产值达350亿欧元(1欧元约合8.69元人民币)。 但这些都没有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文章指责欧盟制定的世界上最“大刀阔斧”的气候变化政策是导致可再生能源发展、却对减排无益的原因。欧盟范围内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规定了所有电力公司和相关行业可排放二氧化碳总量。这就意味着,不论架起多少座风力涡轮机,其所减少的碳排放,将被用于其他行业上,碳总量没有发生变化。 专家们早就知道这种状况,只是许多公众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德国政府官员也只是“私下议论”,没人愿意谈论此事的政治后果。[NextPage] 文章称该话题较为敏感,在所有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行业中,德国都被认为是世界领跑者。德国能源环保部门不想让国家在这方面的世界形象受损。德国政府决不会允许其《可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EEG)声名狼藉。该法规定了德国能源公司需要购买绿色能源的价格。另一方面,大型能源公司的利益决定其乐于维持现状。这样一来,没人愿意改变这种状况,各方都选择了保持沉默。 《可再生能源法》并非反气候变化的“利器” 事实上,连德国绿党(Green Party)也承认出现了问题。《明镜周刊》刊载绿党能源专家之间交流的邮件指出:“很遗憾,《可再生能源法》于气候变化的确毫无用处。”专家还写道,自从引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可再生能源法》就是“(能源)结构变化的工具,而非与对抗气候变化的‘利器’。” 文章称,风力涡轮机和太阳能发电厂只是推动德国能源来源多样化的变革,创造就业,减少德国对于能源进口的依赖;但对于解决气候变暖问题并无帮助。 文章预测最坏的情形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仅对气候变化不起作用,反而甚至可能加剧了变暖趋势。随着越来越来多风力涡轮机的兴建,煤炭发电厂可以减少其发电量,这事本身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总量是不变的。换句话说,有更多的碳排放额度可以用来交易,从而导致每吨排放的二氧化碳价格下跌。 近来碳排放交易市场就呈现这一趋势,一个可排放1吨二氧化碳的额度基本值不了什么钱,结果导致大型能源企业缺乏动力来投资有利于气候的技术。 与此同时,德国还可以将未用完的碳排放额度卖给欧洲其他地方,比如波兰(Poland)、斯洛伐克(Slovakia)等东欧国家的煤电厂。就因为德国的风电发达,这些国家的煤电厂反而可以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鉴于东欧国家电厂往往效率低下,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未带来环保好处。在可持续性能源行业发展超出预计的情况下,这种现象表现得更为明显。正如近年来,欧洲可再生能源行业飞速发展,使得欧盟二氧化碳减排计划过时。 建筑节能创新优于大建风电 绿党有关专家表示:“我们处在名副其实的危机状况下,这意味着,我们必须重新考虑或改变之前我们想当然认为是正确的观点。检查是否设立了正确的首要任务非常重要。” 另一位专家称:“我并非打心底反对《可再生能源法》。但采用建筑隔热技术比建风力涡轮机,更有益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我们应该集中支持更有效的办法。”[NextPage] 对于气候变化而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就是首要任务,投资风电和太阳能并不能有效抑制气候变化。相对与投资风电和太阳能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其他办法,尤其是建筑节能创新,花费更少而且能取得同样的减排效果。 环保团体同意可再生能源无益减排 德国可再生能源联合会(German Renewable Energy Federation)显然不会对可再生能源是否有益于减排的争论有太多的兴趣。该游说团体的官方口径称:“发展可再生能源2008年可以减少排放1.2亿吨二氧化碳。”该联合会的代表迫于压力也会承认,这种情形只适合德国。而现实是,由于二氧化碳排放额度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买卖,发展可再生能源并不能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排放。一位联合会员工也曾公开透露,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与碳排放交易之间“存在一定的不一致”。 难道事实就该如此吗?就不可能找到利于阻止气候变暖的调和方法吗?文章称,理论上是可能的,但那样的话,现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法律就得更改。现实来看,各国只有被迫减少市场上碳排放额度的交易,才能实现真正对气候变化有益的效果。 政治家“明哲保身” 关于可再生能源与气候变暖问题的讨论在与绿党联合的德国前总理施罗德(Gerhard Schroder)当政时就进行过。时任环保部长的于尔根·特里坦(Jurgen Tritten)建议在碳排放交易机制计算中,排除《可再生能源》包含的能源量,即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能不计入碳排放交易范围。结果相反,现行有利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规定获得了通过,那些希望得到最多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大型能源企业的游说起到很大作用。 因此,为什么仍没有改变呢?专家表示,原因之一与技术层面问题有关。在碳排放交易进行中,很难调整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量。 文章指出,尽管如此,有关人士还做出了其他解释:“政治家们对于有些事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德国收回已经发放给各企业的碳排放额度,结果将不堪设想。“时候这些企业会怎么回答我们?作为政治家,有些风暴是难以经受的”,因而只能选择“明哲保身”。(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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