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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利好:陆上、海上竞价时间窗口或放松文章来源:能源观察 | 发布日期:2019-05-10 | 作者: | 点击次数:
5月8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19年风电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前期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再讨论,会议由能源局副局长綦成元(分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根据目前会议透露出的信息,2019年风电建设管理办法有意调整,平衡企业诉求、行业发展、补贴缺口等多方面因素。 会议有意调整陆上、海上风电管理办法,但最终意见还需要由能源局、发改委、价格司等多部门协同。 竞价上网是当前风电行业面临的重要政策变化。已经明确的是,2019年新增核准陆上和海上风电均需要参与竞价配置资源;对于2018年底之前核准未并网项目,是否参与竞价政策上仍有一些调整余地。 从当前会议释放的信息看: 1.陆上风电:核准未建、核准在建项目2020年底之前必须并网,且这些项目满足核准之后两年内开工,或申请延期在延期有效期内开工,可以豁免参与竞价上网。这对于已经核准的项目有了更多时间开工并网。 征求意见稿: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 2.海上风电:适当放宽2018年核准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底之前完成并网的项目可以确保0.85元/千瓦时电价。 征求意见稿:2018年度未通过竞争方式进入国家补贴范围并确定上网电价的海上风电项目,其核准文件不能作为享受国家补贴的依据。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发布之日前获得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在本次通知发布前未办齐开工前手续的,均参加竞争配置并通过竞争确定上网电价。 如果上述政策最终落地,对于风电运营企业而言,可以暂时缓解行业政策变化和补贴退坡的焦虑;但是更重要的一点是项目并网接入越来越重要,电网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的权重越来越高;行业抢装可能引发风机制造环节供不应求,风机价格、零部件价格可能随之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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