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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禁止8类区域建设风电场项目文章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 发布日期:2019-03-22 | 作者: | 点击次数:
日前,从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为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最大限度减少对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和影响,甘肃省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等8类区域禁止建设风电场项目。 根据有关通知,甘肃省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风电开发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除了以上8类区域禁止建设风电场项目外,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竹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有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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