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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 发布日期:2019-02-01 | 作者: | 点击次数:
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是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家公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八项措施,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和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两类项目以下统称为“平价项目”)。 出台《通知》是为了更好促进新能源发电进一步降低成本。当前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项目还比较少,国家能源局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支持。成为平价上网项目,前置条件有两个,一是电网具备消纳条件,二是具有较好经济性优势。 而提高平价上网项目经济性的途径主要有三条: 一是对于集中式试点项目,执行不少于20年的固定电价收购政策。《通知》明确,省级电网企业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执行长期固定电价PPA制度,为开发企业提供一个清晰、稳定、可预测的盈利预期,项目风险降低,开发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金融产品成本也会相应降低。 二是对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并且减免政策性交叉补贴。分布式发电项目如果是替代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目前成本下实际不需要补贴就可以盈利,如果不具备较高比例的自发自用条件,但能够与这样的用户进行直接交易,通过免交未涉及电压等级输电费和减免交叉补贴等措施,也可具备无补贴条件。 三是鼓励通过绿证获得收益。《通知》明确,平价上网项目可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可能有一些资源条件比较好、成本相对有竞争力的平价项目能够做到不赔或者是微利,如果通过绿证每千瓦时电量能多收益几分钱,这对项目收益率的影响其实很大。这需要开发企业认真测算。因此,相对于享受国家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未来平价项目出售绿证的量相对会更大。 从政策创新性角度看,相对新的政策主要是执行长期PPA制度、降低“过网费”和减免交叉补贴、实施绿证制度和“双控”考核制度,其他的比如避免地方不合理收费、电网企业建设接网工程、全额保障性收购、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政策,在既往政策中也是明确的,对于平价项目则是再次强化。 我国交叉补贴难以计算,中东部可能偏高,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地区不一样。提出减免方式,即可以设定一个减少的具体水平,更具有操作性。此外,“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也是采用了简单的“价差法”,便于操作。 《通知》明确,平价项目需要有电网消纳条件和满足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等要求,具体装机增长规模难以预期。预测,2019年项目申请会比较积极,项目建设最快要到二季度甚至下半年开始。此外还要考虑由于风电建设周期相对长,光伏项目建设周期相对短,但开发企业可能会等待组件价格进一步下降,2020年平价项目装机增加量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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