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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发布文章来源:风电头条 | 发布日期:2018-12-03 | 作者: | 点击次数:
11月30日获悉,国家发布《关于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为新疆、甘肃、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河北等6省份。 2018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88%(力争达到90%以上),弃风率低于12%(力争控制在10%以内)。2019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 此外,完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进一步降低新能源开发成本,制定逐年补贴退坡计划,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2020年新增陆上风电机组实现与煤电机组平价上网,新增集中式光伏发电尽早实现上网侧平价上网。 最后,强化清洁能源消纳目标考核。原则上,对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超过95%的区域,其限发电量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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