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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加强管理风电用林地文章来源:风能专委会CWEA | 发布日期:2018-10-10 | 作者: | 点击次数:
大量实例证明,规范化建设的林地和山地风电场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过度伤害,并能够通过保护和修复措施将损害降到要求的范围内。国内的国电电力宁海茶山风电场、华电郴州太平里风电场,国外的Beech Ridge风电场以及Brandenkopf风电场等众多项目更是实现了与当地环境和谐共处。不仅如此,大力发展风电产业对我国加快推进能源转型以及兑现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承诺的意义不言而喻。 风电建设的停滞,势必导致多数省份无法完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目标、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目标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目标,最终直接影响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目标的实现。由此可见,因地制宜制定风电场建设使用有林地的范围,对于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南方地区和东北部分省份的风电开发很多都倚赖林地。 首先,应由各省份因地制宜制定风电场建设使用有林地范围。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国家已出台法律法规中关于林地的使用和保护规定,分别制订本辖区范围内风电场建设使用有林地的政策。 其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风电开发企业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植被恢复等工作。并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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