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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之困:积弊难除 丢了“风光”文章来源:新能源发展网 | 发布日期:2016-03-14 | 作者: | 点击次数:
《国家电网公司促进新能源发展白皮书(2016)》在京发布。白皮书就公众关注的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地区出现的弃风弃光现象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新能源开发与市场不匹配、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电源结构不合理、政策机制不健全。 白皮书显示,我国新能源装机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而用电负荷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三北”地区负荷需求小,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容量有限。加之近年来,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持续快速增长,总体呈现电力供大于求局面。目前,全国新能源装机占最高用电负荷和总装机的比例分别为21%、11%,而新能源集中开发地区远高于全国水平:蒙东分别为171%、35%,甘肃分别为143%、40%。导致部分地区消纳空间不足。 现有输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只有1400万千瓦,占新能源装机比重不足10%。“三北”地区7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目前仅建成了±800千伏哈密-郑州特高压直流工程。±800千伏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准开工,计划2017年投产,比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滞后2-3年。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不足,难以实现在更大范围消纳新能源。 我国“三北”地区火电占比达到70%,而抽蓄、燃气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不足4%,东北仅为1.5%。东北地区火电机组中,供热机组占比高,吉林供热机组比例达到78%,冬季采暖季,保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非常突出。据统计,2015年67%的弃风发生在供暖期,低谷弃风电量又占总弃风的80%。电源结构不合理,系统调峰能力严重不足。 我国电力长期以来按省域平衡,跨省跨区输送需要国家层面规划明确。大型水电基地(如三峡)一般在建设之初就明确了外送方向和消纳份额,保障了电能的消纳。但目前我国缺乏针对大型新能源基地消纳送出的规划,也尚未建立促进跨省跨区消纳新能源的市场化机制。在目前用电需求不足,装机过剩的情况下,各省消纳外省新能源的意愿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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