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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与收益倒挂 业内建议给予风力发电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税收优惠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 发布日期:2006-10-2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继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后,财政部日前正式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重点扶持包括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应该说,《办法》的出台对目前已经陷于困境的风力发电行业是一个利好。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的风电成本大大高于传统的煤电和水电,风电成本投入与发电收益严重倒挂,导致风力发电企业几乎陷于无利可图的境地。因此,风力发电行业在需要国家资金扶持的同时,更需要优惠政策的扶持。 风头正劲,“蓝天白煤”成能源新贵 据有关行业专家介绍,目前国际上将可再生能源分为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和新的可再生能源。传统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大水电和用传统技术利用的生物质能,新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指利用现代技术开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被誉为“绿色电力”的风能资源,在常规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风能作为一种永不枯竭的清洁资源,大大超过水流的能量,也大于固体燃料和液体燃料能量的总和。同时,相关资料显示,全球风能每年可利用资源量为72万亿千瓦,即使只成功利用了其中的20%,依然相当于世界能源消费量的总和或电力需求的7倍。而且在各种能源利用中,风力发电比较简单且不会产生任何污染,它不同于煤、石油、天然气,需要从地下采掘出来,再运送到火力发电厂的锅炉设备中去燃烧;也不同于水能,需要建造大坝来推动水轮机运转;更不像原子能那样,需要昂贵的装置和防护设备。因此,风能资源在被誉为“绿色电力”的同时,还被人们赋予了一个更为悦耳的名字———“蓝天白煤”。 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风力涡轮机技术的日趋先进,风力发电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中发展最快。世界风能协会发表的一项公报说,到2004年,世界风力发电能力达到4700多万千瓦,同比增长20%。据了解,目前欧洲的风电装机容量已相当于25座核电站的发电量,而德国的风电装机容量正以每年33%的速度递增,法国也于近日确定了每年递增60%的风力发电目标。 随风而去,一些风力发电场几成旅游景点 资料显示,我国陆地上10米高度可供利用的风能资源为2.5亿千瓦,50米高度为5亿多千瓦,再加上近海风力资源,我国可利用风能远超过可利用水能。据专家介绍,我国风能资源极其丰富,储量和可开发的装机容量都居世界首位。其中,新疆、内蒙古和沿海的广东、福建等省区都是我国的风能富集区。 新疆、内蒙古地处我国西北内陆,昼夜温差大,气候变化迅速,常年不停的西北风带来了源源不断的风力,是我国建设风力发电的理想场所。全国风能资源普查显示,内蒙古与新疆的风力资源之和占了全国陆上风能资源总量的80%。 福建省能源研究会有关专家介绍,由于台湾海峡的“峡管效应”,福建省拥有得天独厚的风力发电条件。初步勘察评估显示,福建省可供近、中期开发的陆地风场有17处,总装机容量可达156万千瓦,年发电量约43亿千瓦时。 广东省有33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上千个岛屿,沿海一带及岛屿风速大,风能蕴藏量丰富。风力资源普查表明,广东省风力发电可装机容量达600万千瓦,与全省水电资源相近,近期可开发的约300万千瓦。广东省气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广东沿海的有效风能密度普遍在200瓦/平方米~300瓦/平方米以上,有的地区达400瓦/平方米~500瓦/平方米,有效发电时间约7500小时,约占全年时间的85%。 虽然我国的风能储量和可开发的装机容量都居世界首位,但我国在风能的利用上却不尽如人意。目前,风力发电的世界冠军是德国,达1660万千瓦;西班牙820万千瓦;美国674万千瓦。在亚洲,印度以300万千瓦居首位,我国风能发电仅为印度的1/4,风能发电在我国庞大的能源消费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20多年来,虽然全国大半省份都在适合的地方建了风力发电场,但这些风电场多数成了供人观赏的旅游景点。 内蒙古一家风电能源公司负责人介绍,早在1995年,原电力部就提出,2000年我国的风机规模要达到100万千瓦,但这一目标至今没有实现。内蒙古是我国利用风力发电最早、规模最大的省区之一。内蒙古朱日河、辉腾锡勒风力发电场可以代表我国风力发电的“国家队”水平,可“队员”配备的几乎是清一色美国、丹麦等国的进口设备,能见到的国产设备只有3台风力发电机。工作人员说,这3台风力发电机安装几年来,始终不能正常运行。 优惠虽多,难从根本上降低风电成本 考虑到我国巨大的能源需求,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对风能开发利用的支持。200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对风力发电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据业内人士测算,这一政策的实施让风电价格平均下降了0.06元左右。 除在税收、电价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外,我国在2006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所谓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这部法律还规定,政府应给予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以优惠政策。与之配套,财政部新近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风力发电行业给予专项财政支持。 “这些支持对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我国风电行业起步较晚,在装备制造水平和装机总容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导致目前我国的风力发电成本依然偏高。”一些风电专家表示。[NextPage] 2004年9月在福建省漳州市注册成立的大唐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主要负责大唐集团公司在福建省风电及其他电源项目的前期筹建工作,重点开发漳州市的风电项目。据大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介绍,风力发电的成本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约占总投资的85%。“尽管国家对风力发电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从而使风电电价平均可下降0.05元~0.06元,对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风力发电没有购买燃料等方面的抵扣,导致风力发电实际税负明显高于火力发电。就目前公司运行情况来测算,我们的增值税税负接近8%,远远高于其他能源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广东省一家风能开发总公司负责人说:“国家给予风电企业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促进了风电发展,我们企业非常拥护这项政策。但与火电企业相比,风电企业的税负还是比较高的。”对此,广东省汕头市国税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认同。他认为,风电行业一次性投入非常大,以目前南澳县的7户企业计算,总投资达6.4亿元,平均每户企业投资将近1亿元。另外,企业的投资回收期较长,再加上价格方面的影响,对企业来说,8.5%的增值税税率还是偏高的。“风电行业是国家宏观政策上鼓励发展的行业,而且它还可以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因此尽管税收政策对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但优惠力度目前还是有限。” 笔者了解到,由于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规模较小,风电设备相对落后,所以风电企业大多要从国外进口设备。像并网型的大型风力发电设备绝大多数引自西班牙、丹麦、德国、美国、荷兰等发达国家,价格很高。昂贵的进口设备直接造成抬高风力发电的投资成本。大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说,他们在漳州风力发电一期工程就全部选用西班牙的GAMESA公司的G520-850型风机,“设备非常先进,但价格确实不菲”。 与此同时,与常规能源发电相比,风力发电也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如它是间歇式的,没有风就没有电,不能像燃煤电厂,只要燃料供得上,24小时都能发电。据了解,在通常情况下,4月~9月这半年时间要比1月~3月和10月~12月这6个月中的发电量少一半以上,这也直接导致了风电企业的发电量不足。因此,我国风力发电的每千瓦装机容量投资成本高达万元左右。 另外,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风电特许权招标制度,中标的上网电价一般在每千瓦时0.42元~0.52元之间,这比风电开发的实际成本要低得多。据测算,风力发电实际成本达到每千瓦时0.6元~0.9元。这直接导致风电难以与常规电力如煤电、水电相竞争。“只有将上网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6元左右,才能保证风电项目投资得到回报。我们能够接受的电价最低在每千瓦时0.7元,否则就很难赚到钱。”大唐漳州风力发电公司相关财务负责人说。 好风凭借力,风变电还需更多优惠政策支持 相关资料表明,国际上一些风电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在起步之初无一例外地得到了本国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为此,业内人士呼吁,当前我国亟须构建一个更为宽松的风力发电发展环境,如采取税收减免、上网价格优惠、贴息贷款和财政补贴等激励性政策鼓励风力发电企业发展。 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对进口风力发电设备给予优惠。目前,我国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关键设备仍靠进口。虽然国家规定300千瓦以下的机组在关税上可以减半,但现在的主流机组均达到600千瓦以上,所以关税优惠形同虚设。曾有专家根据测算提出,国家应将风力发电主流机组的进口关税减半,由12%减为6%,零部件税率由目前分类的5%、6%、7%统一定为3%,进口环节增值税率由24%~31%降到6%。 业内人士还建议国家对风力发电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给予税收优惠。分析人士认为,由于风力发电85%以上的成本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导致风电业前期投资过大。他们建议内资风电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给予退税,以引导更多的投资进入风电产业,并推进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的国产化。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风力发电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但一直是按照一般竞争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政策,贷款利率没有太多的优惠。加上只有7年时间的还贷期限,造成很多风电企业项目建成后还贷压力大、财务费用高,进而形成风电的高电价,使风电的市场竞争力削弱。他们建议国家应将风电项目贷款期适当延长,对建设规模达10万千瓦以上的大中型风力发电项目,给予落实优惠利率的银行贷款,并按基建贷款发电项目给予2%的财政贴息。 还有专家建议,国家应该借鉴国外对风力发电实行的“绿色配额”做法,即要求电网公司必须采购一定量的风电,采取多购奖励、少购处罚的办法,将其采购比例按国家发展风能的规划测算,并允许将这部分成本摊入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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