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20150106581048840765.gif
热门关键词: 广州能源所 百度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信息

风电补贴确权 收益能否满足投资要求

文章来源:北极星风电学院 | 发布日期:2021-03-12 | 作者: | 点击次数:

补贴政策实施以来,风电行业虽然默认按20年补贴期限进行可研和经济性分析,但开发企业、资本市场对项目到底可以享受多少补贴,一直没有得到准确答复。项目最终收益的不确定性,也成为降低融资成本的主要障碍。近日,政府部门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正式明确风电等项目补贴的补贴年限和“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打消了资本市场对存量项目的疑虑,为通过发债解决补贴拖欠奠定了基础,为绿色电力交易创造了条件。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1月,(《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

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通知》规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总额度,从而对项目补贴权益进行了“确权”。

文件的出台,到底对行业和具体项目有哪些影响?

一是正式明确补贴总额和期限,解决了项目补贴额度不确定的历史遗留问题。《通知》中“项目补贴电量”部分明确了,“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

《通知》中还在“补贴标准”中提及,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并强调这些纳入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即《通知》首次以文件形式正式说明了: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以享受的补贴总额度=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

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即一个项目在20年(生物质发电为15年)总共可享受补贴的发电小时数。

20年的补贴期是计算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理论最高年限。总补贴额和20年期限两者当中,先到为止。对于存量项目(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果历史上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通知》公布的年均合理小时数,则补贴时限将不到20年;如果项目发电小时数低于合理利用小时数,最多补贴20年。

4号文明确,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通知》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以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风电、光伏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规定如下:

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

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这是政府部门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正式明确风电等项目补贴的补贴年限和“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此前,风电行业虽然默认按20年补贴期限进行可研和经济性分析,但一直没有正式的文件确认,是一个巨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开发企业、资本市场对项目到底可以享受多少补贴一直是惴惴不安的,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一直也没人给予过准确答复。项目最终收益的不确定性,也成为降低融资成本的主要障碍。

此次,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补贴年限、补贴小时数、补贴额度都有了明确的说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即补贴资金)的结算规则,解决了长期困扰大家的历史遗留问题,给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

二是按“合理利用小时数”给予补贴,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水平。

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采取了“固定电价”的补贴措施。

可再生能源各类项目发电量的固定收购价格,是按照当时平均投资成本、贷款利率、运维成本,以及各资源区保守的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加上合理收益确定的各类“标杆电价”。

即按照这个“标杆电价”,收购“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的电量,项目就能达到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10%的合理水平。超过合理小时数的发电量,除了按火电基准电价销售(或者参与市场化交易),还可以取得绿证交易收益,多发多得。

所以,不用担心项目收益不能满足投资要求。

三是项目补贴资金确权,为解决补贴资金拖欠问题奠定了基础,补贴拖欠问题有望得到尽快解决。

《通知》连同4号文一起完成了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享受补贴权益的确认,为运用金融手段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供了必要条件。

2021年开始,除了海上风电项目,不再新增需要补贴的项目。每个存量项目需要的补贴资金,按照该文件也可以进行准确测算。全部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要的补贴资金总额实现了封口。

这为国家有关部门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发债方式一次性集中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供了基础。

企业也可以对确权的补贴拖欠资金,选择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资金的回笼,缓解现金流紧张状况,减少损失。

四是绿证将成为增加项目收益的重要途径。

《通知》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在合理小时数以内的,可全部享受补贴。超过合理小时数的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按当地火电基准电价收购,核发绿证并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于生态环境部召开座谈会上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根据中央政府部门的要求,各省也在陆续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这预示着绿色电力市场将很快激活,绿色电力交易将会不断提升。绿证交易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带来额外收入。

本次文件出台后,一方面,享受补贴的电量低于之前的,发多少补多少,降低了补贴额度;另一方面,我们更应看到政策带来的重大利好。

明确具体项目补贴总额和期限,打消了资本市场对存量项目的疑虑;确权为通过发债解决补贴拖欠奠定了基础;补贴和绿证的脱钩为绿色电力交易创造了条件。

实际上,对项目收益影响最大的不是合理小时数的多少,而是现在越演愈烈的、打着市场化交易的幌子变相压低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保量不保价”的行为。

希望这次合理小时数的确定,能推动“保量不保价”问题的彻底解决。近期看,政策对项目收益影响有限。长远看,对产业的裨益更多。准确理解,正确把握,可再生能源已迎来大发展的新时代。

分享到:
相关文章
中国新能源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新能源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能 源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新能源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综合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