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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风电项目所得税减免15%优惠再延十年文章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 发布日期:2020-05-07 | 作者: | 点击次数:
4月2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到,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根据之前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见附件),其中,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省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鼓励类,可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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