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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电无补贴平价上网试点享受除国补外的政策扶持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 发布日期:2019-01-11 | 作者: | 点击次数:

2019年新年伊始,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行业迎来年内首个利好政策。1月9日晚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非技术成本降低、享受全额保障性收购,并且可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

上述支持政策旨在尽可能提高无补贴试点项目的收益。眼下,距离业内通常认为的新能源无补贴平价上网节点2020年仅剩下两年时间。《通知》称,随着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

所谓的平价和低价,是相对于该地区煤电标杆上网电价而言的:平价,指的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当前各地区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低价,是指低于各地煤电标杆电价。实现平价或低价,意味着在风光发电比燃煤发电更具竞争力。

由于新能源发电成本较高,风电、光伏发电在行业发展历程的早期均长期依赖补贴。以光伏行业为例,从早期金太阳工程等典型“事前补贴”模式到后来高于煤电价格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自2002年以来,国家层面一直以不同补贴形式扶持光伏产业发展,以提高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促进产业投资和技术进步。十余年来,中国的新能源发电成本下降速度举世瞩目,发展为全球光伏和风电装机规模最大的国家。

但随着风光电力装机规模快速攀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收支缺口不断扩大,补贴拖欠成为行业顽疾。要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去补贴”是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

《通知》称,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有关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

在当前以限规模、降补贴为核心的行业政策基调下,《通知》的政策倾斜提振了行业信心,在补贴缺口扩大的压力下,光伏行业普遍对2019年带补贴的指标规模预期大幅降低。由于规模、补贴标准一直不明确,行业对2019年的国内市场新增装机普遍预期较低。而平价上网项目,是在原有的“带补贴的指标规模”基础上,又提供了一大块增量市场空间,更重要的是,这块增量的规模在理论上不受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平价试点项目所谓的“无补贴”,仅指没有国家补贴,《通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定时期内的补贴政策,仅享受地方补贴的项目仍视为平价上网项目。

为了提高无补贴项目的收益,《通知》称,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可按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机制和政策获得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

作为无补贴项目长期稳定收益的另一道“保险”,《通知》要求,接入公共电网在本省级电网区域内消纳的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由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支持政策后自主组织建设。省级电网企业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要求此类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建设仍受到可再生能源消纳预警的限制。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为红色的地区除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的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的本地消纳的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鼓励橙色地区选取资源条件较好的已核准(备案)项目开展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工作;绿色地区在落实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自行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在近日国家能源局前期沟通会上,相关人士介绍,“风电光伏的补贴政策正在逐步退出,这是行业共识。此次提出的‘无补贴平价上网’政策,不是国家扶持力度的减弱,而是尽可能允许一些条件好的省份、一批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参与建设更多平价上网的风电光伏项目。与2020年之后的真正的平价上网相比,现阶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仍然享受除国补外一系列政策优惠措施,政策扶持窗口期到2020年止,尚有近两年的时间可以申报。”

“长远来看,不补贴是肯定的,国家补贴的关门时间也早已公布,不会出现国家补贴提前关闭的情况。该文件下发,也并非意味着有补贴的项目就没有了,每年国家仍要下发获得国补的规模政策,申请路径延续之前。”上述能源局人士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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