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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明确法规 我国新能源汽车将出台准入制度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日期:2007-11-1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基于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我国新能源车将有更为明确的法律法规。 昨天,在上海首座加氢站投用仪式上,中国科技部高新司司长冯记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新能源汽车还将出台“准入制度”。而有关人士表示,新的准入制度将对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运营给予更为明确的规定。 准入制度讨论中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今年11月1日,发改委发布的《管理规则》开始实施。冯记春表示,现在各方正在讨论新能源汽车准入制度,同时还将制订发展路线图。 《管理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3个技术阶段。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余卓平认为:“燃料电池汽车属于起步阶段;混合动力已经起步,即将进入发展阶段;纯电动汽车则进入了成熟期。”余卓平还表示,我国对新能源车没有严格的规范,比如类似氢动力的燃料电池汽车需制订更详细的运营区域和路线,如果新能源车发生了任何突发事件,也就有法可依。 上海推广氢动力公交车 昨天,上海首座加氢站在上海嘉定区安亭汽车城投用,这也是继北京之后的第二个加氢站。未来,它将为上海的20辆“帕萨特领驭”示范氢动力车提供服务。另外,上海也将在明年5月前完成3~6辆的公交氢动力车招标工作,并最快在2008年年底上路,运营路线为上海安亭附近。此前北京已有3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交车进行了示范运营。 同济大学氢能技术研究所所长马建新告诉记者,相比汽油,氢能汽车的燃料价格要低一半以上,且属于零排放,“而且上海有大量的氢来源,可以为未来的氢能站点提供足够的氢气。” 除与大众集团合作之外,目前同济大学研制的氢动力车还在奇瑞“东方之子”、上汽“荣威”等车型进行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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