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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企业获10亿美元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日期:2006-08-3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这两家公司分别为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去年年底这两家公司就在世界银行的牵头下达成了总价值为9.3亿美元的初步购买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所签署的交易金额是以往最高交易额的两倍以上,这两家中国公司将执行每年减排1900万吨二氧化碳的任务。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还将从中提取部分税金,投入清洁能源发展基金会,用于发展新能源。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两家公司分别为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去年年底这两家公司就在世界银行的牵头下达成了总价值为9.3亿美元的初步购买协议。日前,联合国正式批准了该项目。 其中,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企业配额交易,获得了4.38亿欧元交易额,相当于今后7年,该企业每年要减少104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世界银行将为减排每吨二氧化碳支付6欧元。该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G三爱富(600636.SH)的子公司。 这两家企业主要生产制冷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种名为HFC-23(又称三-氟代甲烷, Trifluoromethane)的惰性气体,其潜在威胁是标准二氧化碳的11700倍,这也是整个制造业气体排放中,危害最严重的温室气体之一。 世界银行温室气体交易部经理 Ms.Chassard 说,10 亿美元中的一小部分将用来购买焚化装置及工艺,上述设备及工艺能够分解HFC-23气体,两家公司和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将在2008年前完成该项工程。 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该协议中75%的资金来自于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的企业,大部分企业都急于购买减排信用配额以满足《京都议定书》的需要。除世界银行之外,其他参与者还包括德意志银行、东京电力公司、西班牙Endesa电力公司等,非企业包括世界银行下属的五个基金会。协议中的另外25%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机构,可以用来实现国家抗污染目标。 《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达国家缔约方可以通过向免于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投资于能够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项目,从而购买减排指标。世界银行在2004年的一份报告中预计,就长期而言,中国在这个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将达40%~50%。以二氧化碳每年21.3亿吨、每吨6欧元价格计算,中国每年通过出售减排指标可筹资127.8亿欧元。此外,中国减排量的价格可能继续上涨,目前已发布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在欧洲交易价格最高时已达到每吨近25欧元。 截止到今年8月9日,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已经达到79个,合作方基本以西班牙、日本、意大利、英国等国能源企业为主;出具不反对意见函的项目9个,其中包括已经确定将与世界银行进行融资交易的上海老港填埋气回收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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