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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4%文章来源:政经 | 发布日期:2006-08-1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商报讯 (记者 杜秀平) 昨天上午,市建委和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供热、空调和照明利用率达到建筑总能耗的4%以上。 据统计,目前本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17520万平方米,节能住宅占现有居住建筑总量65.1%,尚有930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不节能,而在1.5亿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中,超过1亿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供热、空调、照明、通风能耗高。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目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国家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增设强制性条文规定,强化对节能设计管理和监督。今后,除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外,新建居住建筑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到2010年,全市建成采用太阳能进行建筑供热的建筑100万平方米,采用地热源、污水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供热的建筑1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供热、空调和照明利用率达到建筑总能耗的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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